胡先生去工行ATM机转账,“离开时将钱包落在ATM机台面上,想调取监控,银行说只能由公安部门立案调取,但公安部门说无法立案。“胡先生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银行:调监控须警方立案
6月2日上午9时许,胡先生在西安市太华南路附近加油,“因为离得很近,加油期间我去银河坊风机大厦一楼的工行24小时自助银行转了一笔钱。办完转账后,我回到加油站,和同事一起开车去北三环上班。”胡先生说,到了北三环,他才发现钱包不见了,此时距离在ATM机办业务已经过去一小时,他联系加油站调取监控看到,自己加油付款后将钱包装进了大包去了银行。
“仔细回忆,我想起来是转账时将钱包放在ATM机台面上忘拿了。”胡先生说,随后他的同事赶紧去银河坊工行24小时自助银行查看,但钱包已经不在了,“肯定是被人拿走了,钱包里钱倒没多少,主要是有身份证、信用卡之类的东西,还有一张公司的商务卡比较重要。我是外地的,补办起来也比较麻烦。”胡先生说,但后面的寻找过程让他有些无奈。
胡先生说,他先联系了工商银行客服,通过客服查到这个24小时自助银行属于西安东大街支行管辖,又联系了东大街支行,找到了专门负责ATM机的工作人员,但是对方告诉他无法调取监控,只能由警方调取。随后上午11时许,胡先生来到太华路派出所报警,警方说物品遗失无法立案。“来回给银行和警方说了好几次,但最终也没解决。我东西是丢在了自助银行,想看看监控是谁拿走了,尽量找回来,怎么这么难?”
警方:遗失属于求助无法立案
6月2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东大街支行负责ATM机的工作人员,监控录像是不对外了,对外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利调监控。那里是公共场所,客户的解决方案应该是报案,而不是找银行,“今天客户给我打过电话,我说不行,因为有严格规定,监控属于保密的,银行的规定是不允许任何人看,除非是公安机关来调取。而且,即使是看见张三或者李四拿走了东西,银行没有责任为个人提供监控。”
该工作人员说,银行的监控内部工作人员也无法查看,“监控只有我们保卫部门能看到,我们是账务部门。银行内部能不能沟通我不清楚,这就超出我的管辖范围了。”如果派出所不立案,监控是否就无法查看?“从常规来讲,我认为就是这样子了。公安部门应该会帮着查看监控的,如果你丢了10万元,你说你找谁?”该工作人员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太华路派出所的民警,他称,胡先生6月2日上午已来派出所报案,“他的这种情况属于丢失物品,是向警方求助,而不是被盗窃或抢劫的案件。立案有基本的前提要求,一事违法事实成立,二是要负法律责任。对于群众求助,能帮着解决的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帮着解决,比如让他留下信息,如果有其他群众捡到上交及时联系他,同时如果需要也可以补办身份证。“民警称,银行有特殊要求,警方也不能越级要求查看监控,还需要当事人跟银行沟通。
律师:当事人要求银行提供监控理由正当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拾得人应当将钱包退还给胡先生,如拒不退还,则可能涉嫌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当钱包的财物价值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拾得人就可构成侵占罪。”赵良善说,但侵占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公诉的受理范围,失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拾得人的责任。
赵良善说,如果钱包的财物价值达不到1万元,就属于民事案件,失主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但是,胡先生不论提起刑事自诉还是提起民事之诉,需有初步证据,即ATM机的监控视频,如前所述,因此案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所以公安机关无权要求工商银行提供监控视频。但是,失主要求工商银行提供ATM机的监控视频,实属正当理由。
“为不侵犯他人隐私权,工商银行可要求胡先生提供取款的时间段,工商银行经筛选、排查后,向胡先生仅提供丢包的这一部分监控视频。”因此,赵良善建议胡先生继续与工商银行协商解决取证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