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在安徽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杨志才、王夫伟被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经依法审查查明: 1999年3月11日,被告人杨志才以进药为由让刘乐芳带被害人梅丽至临泉,后纠集被告人王夫伟至临泉县城共谋杀害梅丽。当晚杨志才、王夫伟以去界首要账为由将梅丽骗至界首市砖集镇东刘行政村陈黄沟东侧。在通往任小寨的南北路麦秸垛附近,王夫伟用事先准备好的钢管从背后打击梅丽的头部,杨志才接过钢管又打击梅丽头部等处数下,后用绳子勒梅丽的颈部,并将梅丽拖拽至陈黄沟西侧的麦地里,后逃离现场。经尸体检验,死者系遭受一重质量钝器打击形成颅脑挫裂创而死亡。
2018年10月10日,被告人杨志才在临泉县金霞整形医院北侧被抓获;被告人王夫伟在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被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杨志才、王夫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夫伟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上,被告人杨志才对检方指控提出异议,称所有口供系自己编造,“是在公安机关引导下编造的口供,当日没有去过临泉,没有杀害梅丽”。
被告人王夫伟称对指控没有异议,称案发当日用钢管从背后敲了梅丽三下,“她大哭大喊,杨志才又用钢管敲打梅丽数下,梅丽说不要打了,再打打死人了,我在旁边吓到了”。
不过,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用绳子勒梅丽颈部的情形,王夫伟称记不清了,“绳子是杨志才拿出来的”。
庭审仍在进行中。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发自界首